收购计划再启动 众泰汽车上市路风险犹存

2016-10-19 来源:汽车门 阅读量:4262

近日,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股份”)发布公告,重启收购众泰汽车计划。本次收购计划中,众泰汽车的拟收购值仍为116亿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由原来的100亿元缩减至20亿元。虽然新的收购方案与今年3月初发布的收购方案有所不同,但在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之前,仍有被取消或终止的风险。

在标的资产(众泰汽车)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中,金马股份指出,标的公司在日后的经营活动中仍面临着负债率较高、对部分产品依赖严重、新能源补贴退坡等诸多风险。

对此,记者采访了众泰品牌总监徐洪飞,徐洪飞表示:“收购计划正在进行,暂不方便透露更多消息。为了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回应产生歧义,相关事宜以金马股份董秘杨海峰的回应为准。”

重启上市计划

本次收购计划的重启对于双方而言可谓各取所需。根据金马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截止到今年6月,众泰汽车的资产负债率为82.22%,虽然其短期债务不能偿还的风险较小,但由于其负债率高于其他同行上市公司,在其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仍需面临偿债风险。对于众泰而言,可通过本次收购成为金马股份的子公司,进而借助资本市场获得更充裕的运转资金。对于金马股份而言,则可通过收购众泰汽车提高其旗下零部件产业的产品层次与产业规模。

杨海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收购众泰汽车一直是我们的计划。”早在今年3月,金马股份就曾发布收购众泰汽车的相关公告。在此次收购中,收购方金马股份的母公司金马集团最大控股股东铁牛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应建仁,应建仁恰好是众泰汽车实际控制人金浙勇的舅舅,金浙勇与铁牛集团共同持有众泰汽车股份。在审查意见中,证监会指出了双方间的亲属关系,并要求金马股份根据有关规定,补充披露金浙勇与应建仁、金浙勇与铁牛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金马股份在回复公告表示,金浙勇与应建仁虽为亲属关系但并非《股票上市规则》中所包括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亲密亲属关系,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且金马股份在重大资产重组中累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0.91%,未到100%,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然而过了几个月,事件却发生了“逆转”。7月6日,金马股份发布《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指出“由于目前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各方需要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分析论证”,向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众泰汽车收购计划中止。对于为何突然中止审查,杨海峰并未给出直接回答,但与众泰汽车收购计划中止同时发生的,是证监会一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方案的推出,该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借壳上市公司管理。杨海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委婉表示:“收购众泰汽车的计划是否继续还要依赖于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定。”

如今,虽然二次收购方案已经在当时的基础上做出了调整,但本次收购计划能否顺利实施还有待于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

补贴依赖度高

除了负债率较高之外,众泰汽车对于政府提供的新能源补贴依赖程度也很大。铁牛集团承诺,众泰汽车在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21000万元、141000万元、161000万元;在2016年至2018年任一年度,如众泰汽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小于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计算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然而,众泰汽车今年1~6月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408.18万元,仅占标的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121000万元的29.26%,公告中指出,造成如此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为部分区域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尚不明朗,影响了经销商销售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除此之外,金马股份对深交所《关于对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内容也显示,众泰新能源汽车在2014年、2015年获得的政府补贴分别为44200万和114000万元,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9.38%和52.11%。与众泰汽车2014年和2015年19988.02万元和96809.10万元的净利润相比,政府补贴对于众泰而言相当重要。如果剔除掉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金额,众泰汽车或将出现每年数亿元的亏损。

从2015年车型补贴与车型的平均金额来看,众泰新能源车型的补贴与售价的比值在40%至59.57%之间变化。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整体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的规定,新能源车型的价格难再下降,一向以性价比为主要竞争力的众泰新能源车型或将在价格竞争战中露出短板。

对此,汽车行业知名评论员钟师表示:“多数车企都是在高补贴的背景之下进入新能源领域,政府补贴对于新能源收入占比较大也属正常。随着补贴金额的下降,车企会逐渐适应,但也不排除部分车企因补贴消失而退出市场的可能。”

受累供应商

除自身发展需要面临风险外,众泰汽车的部分供应商也在其发展过程中带来了些许麻烦。

2015年,众泰汽车下属单位江南汽车因质量问题未支付供应商货款被株洲时代工程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被要求解除合同和支付所欠工装模具费用116万元以及利息99917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2015年9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2015)株天法民二初字第413-1号”《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冻结相应的银行存款。众泰汽车判断该诉讼事项的胜负存在不确定性,故未确认为预计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冻结尚未解除。

除此之外,众泰汽车在今年7月也曾因玻璃供应商供货问题遭遇“骗补”疑云。据一位江苏宿迁中泰经销商所提供的线索显示,该经销商购买了一批已经具有湖南牌照的众泰云100车辆(众泰厂商承诺此批车辆可以过户)并打算在后期转手给当地的购车用户,但由于部分车辆汽车玻璃的生产日期比整车的出厂日期晚了3至5个月时间,宿迁当地车管所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在事情发展的过程中,众泰厂商曾为经销商出具了一份玻璃生产日期晚于整车出厂时间的原因证明并指出,车辆与玻璃生产日期不合理是由玻璃生产厂商将生产日期标注错误所导致。但当地车管所并未采纳该份证明。

在经销商的请求下,宿迁当地车管所给长沙相关部门发出了查询函,并于两日后以车辆配件生产日期与整车生产日期不符合逻辑为由拒绝办理相关车辆过户手续。

有业内分析认为,众泰汽车是在先给车辆上好牌照获得国家相关补贴之后,再将已承诺免费过户的车辆摊派给了经销商,该举动可理解成是骗补行为。

为了澄清真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曾发表声明否认骗取国家新能源补贴,并承认了工作中存在的纰漏。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汽车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众泰新能源在一定程度上是钻了政策的空子,车辆问题之所以在湖南上牌时没被发现,或许因为众泰新能源汽车业务能为当地政府带来可观的政绩数据。在脱离了利益关系之后,出现问题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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