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4亿元 财政部下达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2024-06-04 来源:汽车门 阅读量:37648

根据财政部网站最新消息,财政部日前下达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预算,预拨资金总额为64.4亿元。

该政策总体目标是,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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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根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此次下达各省(区、市)2024年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用于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预拨。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项目名称为“体制结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文件显示,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年度资金总额为111.9775亿元,包括中央资金64.4004亿元,地方资金47.5771亿元。

其中,在中央资金的具体分配上,对山东省、广东省、河北省预拨资金金额位列前三,分别为67312万元、61587万元和42941万元;地方资金为475771万元。此外,东部地区资金数量最多的是山东;北京预拨资金为7461万元;中部地区资金数量最多的是河南,预拨资金为38548万元;西部地区资金数量最多的是广西,预拨资金28465万元。

绩效指标方面,全年报废汽车回收量为378万辆。同时,该《通知》也对质量、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列举了指标值。

4月24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随着国家层面加速推动汽车大规模以旧换新,加速汽车产业的结构优化与激活市场潜能,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密集部署汽车“以旧换新”激励政策。据盖世汽车不完全统计,从4月开始至今,已有包括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山西、宁夏等超16个地区出台相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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