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质监局:今年受理63起家用汽车投诉

2015-10-16 来源:贵阳网 阅读量:1262

昨日,省质监局稽查局局长邹晓凡在我省汽车维权执法情况通报会上说:今年全省受理63起家用汽车“三包”案,成功调解61起,其中有5起达成退换车协议。

 

邹晓凡介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家用汽车三包规定”2013101日起施行。

 

今年1-9月,各级质监部门共受理家用汽车及配件争议投诉63起,在各类投诉中排名第三。主要申诉的问题有:发动机问题15起(其中漏油6起、熄火5起、发动机电脑板、气缸、螺丝等问题4起)、车身问题10起(车身开裂、生锈、玻璃破裂等)、转向系统问题6起(方向跑偏、方向机异响等)、制动系统问题6起(刹车系统故障、制动系统不能使用等)、悬挂系统问题5起(悬挂臂裂纹、生锈)、安全气囊问题3起(正常行驶过程中打开、事故未打开)、自燃(2起)、其他问题(16起)。

 

63起投诉争议中,除2起因双方争议过大,质监部门依法终止调解,建议通过法院解决外,其余均成功调解。

 

成功调解的案件中,有5起争议双方达成了退换车协议。贵阳市质监局受理的一起路虎汽车制动系统故障申诉和一起奔驰ML400版刹车系统故障申诉,经调解,促成汽车销售公司为消费者更换了车辆。

 

据通报,针对“国Ⅱ”发动机冒充“国Ⅲ”、“国Ⅳ”发动机行为,全省共发现涉嫌汽车300余辆,涉及解放、川路、川交、大运、王牌、唐骏、凯马等10余个品牌。

 

至今年9月底,全省质监系统共办理汽车及其配件案件32件,涉案货值1000余万元。

 

针对生产销售劣质汽柴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抽取车用汽柴油222个批次,办理车用燃油案件42件,其中7件为加油机标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5件为车用燃油检验不合格,涉案货值800余万元。另外,贵阳市质监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打掉一车用柴油制假窝点,涉案货值500余万元,4人被判处2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0万元。

 


关键词: 汽车质量投诉
分享:

评论